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| 继续访问电脑版
返回列表
查看: 8805|回复: 0

[安全标准] GB国家安全标志标准化

[复制链接]

98

主题

98

帖子

344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344
发表于 2017-10-30 14:15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标准分享
行业分类: 安全
标准属性: 国际标准
标准编号: 国家安全标志
阅读语言: 中文
生效日期: 2017-10-30
格式: doc
大小: 5.2M
截图: -
收集所有国家安全相关标志图标:
6  安全标志牌的要求6.1  标志牌的衬边
安全标志牌要有衬边。除警告标志边框用黄色勾边外,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,即为安全标志的衬边,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.025倍。
6.2  标志牌的材质
安全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,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、变质或易燃的材料。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。
6.3 标志牌表面质量
标志牌应图形清楚,无毛刺、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疵病。
7  标志牌的型号选用(型号见附录A)
7.1  工地、工厂等的入口处设6型或7型。
7.2  车间入口处、厂区内和工地内设5型或6型。
7.3  车间内设4型或5型。
7.4  局部信息标志牌设1型、2型或3型。
  无论厂区或车间内,所设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,应多设几个标志牌。
8  标志牌的设置高度
标志牌设置的高度,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。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;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。
9  安全标志牌的使用要求9.1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,并使大家看见后,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。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;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(部件)附近的醒目处。激光产品和激光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见附录C。
9.2  标志牌不应设在门、窗、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,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,影响认读。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。



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